开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(2021-2035年)公示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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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中心 Admin 2024-08-08 13:34:28 851

开封是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。为加强开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,科学保护历史文化资源,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,进一步完善开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,特编制了《开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(2021-2035年)》。

一、 总则

1.规划范围

      本规划范围为开封市行政辖区,总面积6240.26 平方公里。重点范围是开封历史城区范围,面积22.62平方公里。

2. 规划期限

     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-2035 年。与《开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-2035年)》的规划期限一致。

3. 规划原则
(1)价值导向、应保尽保。
(2)整体保护、传承发展。
(3)合理利用、传承展示。

二 、 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

1. 价 值一:宋文化发展成就高峰,中华文化多元和谐传续之城

(1)宋文化以北宋开封为代表,是世界文明史上的一座高峰。

(2)开封多元宗教民族文化和谐并存,是中华文化开放包容的代表城市。

2. 价值二:古今重叠型都城样板,人水关系的智慧典范之城

(1)开封因运河而兴,是北方漕运文化的重要实例。

(2)开封是古代治理黄河、应对黄河水患的关键地区。

(3)开封“城摞城”格局独一无二,是古代城市与都城建设的独特案例。

3. 价值三:引领近代转型的省府重镇,红色文化先锋城市

(1)开封展现了近代中原城市发展和建设成就,是河南省府文化的代表。

(2)开封是近代中原地区文化革新的中心,中国红色文化的先锋城市。


三、 保护内容

基于名城价值特色,结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,构建全时空、 全要素、物质与非物质相结合的新时期名城保护传承体系,涵盖市 域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、城址环境、历史城区、历史文化街区 及历史地段、文物古迹、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他优秀传统文化六类保护。

四 、 市域文化遗产的保护

1. 市域文化遗产总体保护格局

保护“一核三带,两廊五片”的市域历史文化遗产格局。

(1)一核,即开封-朱仙镇历史文化核心,严格保护开封古城和朱仙古镇的历史文化资源,强化以文化为特色的文创、文旅等产业的发展,加强与朱仙镇的文化联系,合力构建全域的历史文化核 

(2)三带,即古都文化带、黄河生态文化带、大运河特色文化带。

(3)两廊,是以历史上开封西南、东南驿道为依托的两条历史城镇遗产廊道。

(4)五片,即杞县、兰考、尉氏、洧川、陈留五片历史文化资源聚集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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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 市域文化线路的保护

(1)加强与古都文化带的联动保护。突出开封古都文化的系统 保护与展示,加强沿线相关历史文化遗存的挖掘,包括古都防御体系、古驿道、近现代铁路等内容。

(2)构建高品质黄河生态文化带。承接国家级黄河生态文化带, 挖掘开封黄河沿线各类资源,加强生态修复、突出文化保护、优化  农业空间,重点建设开封城河共生文化核心和兰考黄河景观与治黄文化核心。

(3)建设大运河特色文化带。加强大运河历史河道的考古研究。 城区段运河以州桥、北宋东京城保护展示为重点;汴河故道与惠济  河重合段对故道遗址进行原状展示;郊野段运河结合沿线历史遗存的挖掘,建设运河文化绿道。

(4)保护历史城镇遗产廊道。依托历史上开封西南(开封-尉 氏-洧川)、东南驿道(开封-陈留-杞县)形成两条历史城镇遗产廊 道,加强对廊道沿线历史遗迹的挖掘,重点保护廊道沿线因古道而兴的杞县、兰考、尉氏、洧川、陈留五处历史古镇。

3.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和保护

(1)保护市域历史文化名镇2处、传统村落11处。

(2)深入挖掘市域内其他有价值的古城和古镇村,持续推动各 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申报,建议杞县、兰考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,洧川镇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。

(3)挖掘杞县近代豫东革命根据地和水东抗日根据地中心区的 历史地位与价值,保护古城格局肌理,保护县政府周边和西门片区 集中成片的文化遗存和传统风貌建筑,保护展示杞县大同中学、抚辰楼等历史文化遗存,突出杞县深厚的红色文化。

(4)挖掘兰考古代和近现代历史文化资源和价值,保护好城区 近、当代不同时期的城市建设、风貌建筑以及城市整体特色风貌, 高质量建设国家红色旅游线路,展现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,突出兰考红色文化名城的价值特色。

(5)加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,保护村镇形成发展 所依托的山水形胜、地形地貌。延续村镇整体形态布局特征,保护 传统街巷格局和尺度。加强对新建、改建建筑的风貌管控,传承弘扬古镇古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
(6)积极改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,完善消防、防灾 避险等必要的安全设施建设。探索多元化的保护发展路径,提升古镇古村活力。


4. 市域自然环境的保护

(1)森林公园、自然保护区的保护。保护开封1个国家级森林 公园、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、2个省级森林公园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专项规划的保护要求,加强对自然生态景观环境的保护,避免旅游、开发建设活动对自然资源产生不良影响。

( 2 ) 水 系 保 护 。保护市域水系水网,改善水体环境,保护沿岸 历史上形成的村镇、聚落、埠口、码头等历史要素。加强对河道自然岸线、河床的保护。

(3)古树名木保护。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,划定保护范 围,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。加强养护管理,对濒危古树名木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抢救措施。

五、  中心城区层面保护规划措施

1. 中心城区整体保护结构

中心城区层面构建 “ 一城、 一镇、三带”整体保护结构。

一城,为明护城大堤、北宋东京外城、明清城墙构成的历代城环格局。

一镇,为朱仙镇。

三带,为黄河生态文化带、大运河文化带、陇海铁路文化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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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 三重城垣的整体保护

(1)保护明护城大堤。建议明护城大堤申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,编制保护规划,划定保护范围。

(2)保护北宋东京外城遗址。 预留北宋东京外城遗产环廊:推 进线性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,以新郑门等遗产带动周边地区发展。北宋东京外城东、南、西部分应控制后续建设活动。

(3)保护明清城墙。环城绿带范围在现状基础上贯通。


3. 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与展示

(1)已经消失的历史水系。 已消失历史水系应结合考古发掘, 通过建设遗址公园、结合公园绿地设置指示标识等合理方式进行展 示。对于重要的桥梁位置(如龙津桥遗址)应按照文物保护要求严格管控建设行为,加强景观标识展示。

(2)历史性园囿。历史性园囿中仍为园林绿地的划定为历史地 段进行保护,现状未建设的用地应优先布局公园绿地。现状已建设的应采用沿街绿化、景观提示等方式进行展示。

六、 历史城区的保护

1. 历史城区范围划定

历史城区范围包含明清古城、民国南关、繁塔禹王台风貌区三  块区域。具体范围东至东环城路-公园路,西至西环路-大庆路一线,南至陇海铁路,北至东京大道,总面积约22.62 平方公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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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 传统格局的保护

(1)保护明清开封城墙构成的城垣轮廓。加强城墙本体的抢险、 修缮、加固、维护。积极参与明清古城墙申报世界遗产,开展城墙整体保护提升行动。

(2)加强城门的标识展示。在大梁门、安远门、小南门城楼,  大南门、曹门、宋门城门洞位置,增加城门标识说明。建设大南门 遗址公园。在大梁门发掘出的“城摞城”遗址处,建设“城摞城”博物馆。

(3)保护凸显开封千年中轴线。 突出南熏门(北宋东京外城)、

大南门(明清开封)、朱雀门(北宋东京内城)、州桥和古汴河、四 面钟、午门(明代周王府)、龙亭、华北体育场等标志。加强御街街道空间环境整治提升,优化改善建筑界面。

(4)保护钟鼓楼次轴。 强化和中轴线垂直相交的钟鼓楼次轴  (省府前街-寺后街-鼓楼西街),标识明代钟楼、民国四面钟的位置。加强省府大院、行宫角等重要地点的保护。

(5)保护展示唐代子城、宋代宫城、明代周王府叠加形成的古 城中心。整体挖掘保护展示明代周王府及其地下遗存,结合明代周 王府萧墙遗址、午门石狮等遗存,划定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、保护展示各时期重要遗存。

(6)展示清代满城。挖掘满城的垣墙和城门位置,设置展示标识,保护里城大院的历史地名。

(7)展示重要历史地点。加强铁塔、大相国寺、延庆观、明代 永宁王府、山陕甘会馆、文庙等重要历史地点的串联,设置城市历史文化探访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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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 历史街巷的保护

保护和延续古城“棋盘状”传统街巷路网格局,分级保护,延续古城肌理。

(1)一级历史街巷为走向、尺度保持良好,沿街建筑风貌良好, 对古城格局有重要作用的街巷,如书店街、马道街、生产后街等街巷。

(2)二级历史街巷为走向、尺度保持较好,沿街建筑风貌一般, 但构成“七角八巷七十二胡同”的街巷,如延庆街、小纸坊街、呼家胡同等街巷。

(3)三级历史街巷为保持历史走向,但尺度发生变化,可以反映古城格局的主要街巷,如宋都御街、中山路、解放路等街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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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 历史水系的保护

保护好现存历史水系。包括潘家湖、杨家湖、包公湖、铁塔湖、 阳光湖等湖泊,和黄汴河、惠济河、利汴河等水系。对于已经消失   的内城河进行标识提示,通过标识提示河道的历史位置、走向,沿线重要历史遗迹、历史故事等。

5. 视线通廊和观景点的保护

(1)视线通廊主要包括龙亭大殿-祐国寺塔(铁塔)、御街中轴线(龙亭--大南门)、御街中轴线(大南门一南熏门)视线通廊。

(2)观景点主要包括龙亭大殿高台、铁塔上部、繁塔上部,大 梁门、新门、安远门等。以及潘家湖、杨家湖水体周边、龙亭大门前的广场周边、包公湖水体及河湖水系周边等。

6. 建筑高度控制

历史城区的建筑檐口高度控制按照7米、10米、12米、15米、 18米、36米6个等级控制。综合考虑历史文化街区、历史地段的保 护区划,重要文物的保护范围,视线通廊和观景点等因素来综合确定具体地区的高度控制要求。

7. 历史风貌控制与引导

(1)坚持小体量、灰色调:整体以小体量、冷灰色系为主。严格控制宋式建筑的规模,限制在格局重点地区,如州桥、艮岳位置周边采用。鼓励创新,形成既有历史韵味又有时代特色的新“宋式”建筑风貌。

(2)对古城风貌影响较大的现代建筑,可采取引入传统建筑构件和协调屋面风格等方式加以改造。

(3)保持多元风貌协调。历史文化街区、风貌区应以本身的风貌为特色。

七、 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的保护

1. 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

保 护 3 处历史文化街区,分别是双龙巷历史文化街区、书店街历史文化街区、马道街历史文化街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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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严格按照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》、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》等法律法规,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。

(2)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、构筑物,应采取 分类保护措施。核心保护范围内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 外,不得进行新建、扩建活动。传统街巷不得拓宽、不得改变传统街巷的原有空间尺度,并沿用原有名称。

(3)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、改建建筑在高度、体量、色彩等方面应与街区的历史风貌相协调。

(4)历史文化街区应重点突出整体风貌特色的保护,尽量保存 历史遗存的原物,保护历史信息的真实载体。应强调保护与合理利 用相结合,要积极鼓励公众参与。历史文化街区的更新和修复应采取“微循环”的方式,循序渐进、逐步改善。


2. 历史地段的保护

规划划定14处历史地段,包括四种类型:以传统建筑风貌为特

色的历史文化风貌区,以历史校园风貌为特色的历史校园风貌区, 以工业遗产风貌为特色的工业遗产风貌区,以历史景观环境为特色的环境风貌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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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历史文化风貌区

共划定8 片,包括御街中山路历史文化风貌区、花井巷历史文 化风貌区、保定巷历史文化风貌区、省府后街历史文化风貌区、顺 河东大寺历史文化风貌区、鼓楼田字块历史文化风貌区、复兴坊历史文化风貌区、繁塔-禹王台历史文化风貌区。

(2)历史校园风貌区

共划定1片,即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历史校园风貌区。

(3)工业遗产风貌区

划 定 2 处工业遗产风貌区,分别为开封仪表厂工业遗产风貌区、开封化肥厂工业遗产风貌区。

(4)环境风貌区

划 定 3 处环境风貌区,分别为龙亭公园、铁塔公园、汴京公园。


八、 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的保护

1. 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

贯彻“保护第一、加强管理、挖掘价值、有效利用、让文物活 起来”的工作方针,保护开封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47 处353 项, 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4处27项,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5处68项,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58处。

(1)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。深入挖掘开封大运河遗产、城摞城、 城墙、黄河文化的突出普遍价值与代表性遗存,推动相关项目申报世界文化遗产。加强文物本体修缮和日常保养,整治文物周边环境,抢救性保护分布偏远、分散、保护等级低的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。

(2)北宋东京城遗址的保护。严格保护北宋东京城遗址的地上、地下遗存,依据《北宋东京城遗址保护规划大纲》确定保护范围,执行保护区划管理规定及相关保护措施,保护区划内的规划用地布局和未来建设活动应遵循“先考古、后建设”的原则。

(3)开封大运河遗产的保护。 以《开封市大运河保护规划》为 依据,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两级区划,执行大运河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措施和管理要求。

2. 历史建筑的保护

(1)保护已公布的第一批117处、第二批10处21栋历史建筑。 持续推进历史建筑的公布挂牌工作,建立保护标志和保护档案,编  制保护图则,明确具体保护要求。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、拆除历史建筑。

(2)尽快对危旧历史建筑开展保护修缮工作。

(3)编制历史建筑修缮技术导则,对保护修缮技术、施工工艺、方法等提供有效指导。

(4)建立历史建筑普查预先保护机制。


九 、 传统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

1. 保护内容

保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共9 项,包括“杞人忧天”传说、 锣鼓艺术(开封盘鼓)、佛教音乐(大相国寺梵乐)、麒麟舞、二夹弦、撂石锁、朱仙镇木版年画、灯彩(汴京灯笼张)、汴绣;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4项;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18项。保护和传承开封的老字号、名人文化、地名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。

2. 保护措施与实施策略

(1)深入普查,完善制度,推进保护办法出台与名录体系建设。

(2)强化传统非遗项目的产业延续,引导传统非遗产业向文化创意产业转化。

(3)依托重要旅游景区加强非遗项目和产品的展示销售与宣传推广,打造非遗文化旅游观光新亮点。

(4)利用传统节庆和民俗活动展示开封市优秀民间艺术,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保护知识,提高地方知名度。

(5)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展示与历史文化空间载体相结合。


3. 其他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

(1)老字号保护。保护已公布的中华老字号、河南老字号、中 原贡品及开封老字号名录,推动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字号申报和 公布。在书店街、马道街、双龙巷等街区打造老字号一条街,集中展示“老字号”历史文化内涵,加大对老字号的扶持力度。

(2)名人文化保护。保护现存的名人故居以及名人相关历史文 化遗存,依托现有遗存建设名人文化展示馆,加强名人文化的展示利用。

(3)地名文化保护。保护代表开封古代历史发展变迁以及见证 不同时代生产生活方式的历史地名。促进街巷地名与场景原地展示或再现;完善地名管理机制,做好地名规划,挖掘地名的社会经济价值;加大宣传力度,营造地名文化保护氛围。

十、 规划实施管理措施

(1)健全管理机制。 以《开封古城保护条例》为依据,建立相 互联动和协调的工作机制以及相关管理配套措施与工作办法,确保开封古城保护落到实处。

(2)完善保护规划体系。健全覆盖名城全域和历史文化街区、 历史地段、历史村镇、历史建筑等全部保护对象的保护规划体系,强化对保护范围的刚性管控。

(3)加强日常管理。在历史文化街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设立遗 产保护专员、社区规划师,保护专员负责日常巡视执法,社区规划 师协助各区平台公司和其他业主单位和个人,实施历史文化街区和保护建筑的设计、修缮、运营等系列工作。

(4)优化更新模式。针对不同遗产对象保护更新的实际需求和 复杂现实,探索适合不同类型历史文化街区、历史地段的小规模、渐进式保护更新模式。

(5)建立常态化保护实施资金投入机制。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 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,设立历史文化街区、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专项资金。

(6)加强公共参与。增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宣传力度,提高 公众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。政府牵头搭建多方参与的保护工作平台,共同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。


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合集:

01.最新发布,洛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-2035公示稿

02.安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(2021-2035年)公示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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